2011/09/06
剛出生的新生兒,應該如何就醫 ?
新生兒出生後31天內未加保前,得由出生醫院開立出生證明之醫療院所登錄新生兒依附註記。
因特殊狀況未及開立此欄位者,得由保險對象提出生證明備查後,再由該次診療院所註記新生兒依附註記欄位。
新生兒出生一個月(31日)內未取得健保IC卡者,始得以依附父母親方式就醫。
若新生兒(31日)內已有自己的健保IC卡,則以新生兒自己的健保IC卡辨理。
至新生兒出生31日以後,即不得再依附。
新生兒出生自第32日起,一律應以新生兒加保之健保IC卡辨理健保就醫。
若新生兒未加入健保,則以自費方式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