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09/02
中醫總額指標說明(二)
二、醫療院所給藥日數重複率 (七日內處方用藥日數重複二日以上比率)
指標意義:
由於中醫治療使用的藥品多為傳統的複合方劑,各個方劑間的藥材很容易有重複的情形,
所以,雖然就診的疾病不同,病人仍可能在同一家診所拿到含有相同藥材的方劑而使用過
量,在不知不覺中對肝臟或腎臟的功能造成傷害。
指標參考:診所指標值與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的比較值
當診所指標值大於分區指標值或全局指標值,表示該中醫醫院或診所在7日內開立處方用藥
日數重複2日以上的比率較高,在用藥前請教醫師、藥師下列的問題:
一、為什麼要用這個藥品?
二、如何使用這個藥品?
三、要使用或服用多久? 用藥多久後見效?
四、用藥應注意的事項是什麼?
指標定義:
資料範圍:每季所有屬中醫總額之門診給藥案件。
分子:按分區別及病人代號歸戶,計算每個代號的重複給藥日份加總,排除給藥日份
重複為 1 日之重複日數。
分母:給藥案件之給藥日份加總。
計算公式:1 – (分子 / 分母)